簡介:
工信部發布的《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》《綠色工廠評價要求》中,對綠色工廠評價指標框架、評價依據、評價方式、評價指標要求做了具體闡述。GB/T 36132-2018 《綠色工廠評價通則》,規定了綠色工廠評價的指標體系及通用要求,《通則》適用于具有加工、制造、組裝等實際生產過程的工廠,可作為工業行業制定綠色工廠評價標準或具體要求的總體要求,是我國綠色工廠領域首項國家標準。
綠色工廠評價指標分為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,具體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預期性要求。其中,基本要求是納入綠色工廠試點示范項目的必選評價要求,需滿足指標體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進行綠色工廠申報,即一票否決項,而預期性要求是綠色工廠創建的參考目標,鼓勵地方結合地區發展水平、參照預期性指標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具體講,綠色工廠評價一級指標包括基礎設施、管理體系、能源資源投入、產品、環境排放和績效6大類,共細分為25項二級指標,總分為100分,其中,基礎設施分值占比20%,管理體系和能源資源投入都為15%,產品和環境排放都為10%,績效占比30%。
益處:
如果制造企業被評為綠色工廠,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獲益:
1、可提高綠色示范企業形象、知名度和影響力;
2、有助于提升企業對綠色制造的管理水平,實現綠色和可持續發展;
3、入選國家綠色工廠并獲得綠色工廠牌照,可作為企業環保的保護傘,享受環保免檢,不限產,不限電等好處;
4、可作為企業綠色集成改造升級的基礎,享受后期更大的實惠;
5、享受國家相應的政策支持和省級、市級、區級資金獎勵。
